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简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有关“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精神,在2003年推出的国家级职业资格之一,并规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也是对其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评定以及职业素质的检验,持有该资格证者,表明其已具备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也是企业管理工作者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起点。
培训目标:使受培训者了解战略性企业人力资源框架,了解如何全面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诊断(技术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企业品位,打造行业精英。
招生对象: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热爱人力资源管理行业;各企业的经理,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及其他管理部门的经理及管理人员等。
报名手续:持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两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原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证明文档等复印件各两份;从事本职业年限证明及相关革新攻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各一份;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一份,学员登记表一份。
申报条件:
1、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
(6)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七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八年以上。
2、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
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报名时间:每年5月和11月份统考,考前40天报名截止;
培训时间:3—4月和9—10月份开两次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课程设置:《职业道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础知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要求》(上下册)(一级、二级学习下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常用法律手册》。
考试方式/大纲:笔试、机考。
(1)全国统一考试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应用三部分;
(2)内容涵盖:人力资源基础理论、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酬与福利管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职业道德、绩效管理、培训与开发的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等级的职业资格的鉴定除参加以上知识和技能考试外还需撰写2000字以上的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培训证书:考试合格,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注册查询(网址:http://www.osta.org.cn/)
附:2012年上半年考试时间及收费标准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收费标准 |
报名费 |
材料费 |
培训费 |
合计/元 |
待通知 |
漳 州 |
人力资源管理人师 |
人力资源助理师(三级) |
290 |
122 |
400 |
812 |
人力资源助理师(二级) |
290 |
131 |
540 |
961 |
人力资源助理师(一级) |
290 |
110 |
2000 |
2400 |
备注:
- 二级还须在理论与技能两科成绩合格后,上交3000字以上论文一篇及综合评审费350元:一级考试需进行综合评审(费用代收,具体标准常照2011年省厅最新下发文件)
- 理论或技能单科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允许补考一次;理论和技能均不合格者需要重考;综合评审不合格者,成绩保留二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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