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训对象
1、有志从事或准备从事育婴教养、育婴管理的人员。
2、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料、护理和教育知识、技能的(准)
父母、(准)祖父母等人员。
二、育婴师介绍:
育婴师(Raise the baby member)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
理和教育工作
三、培训内容:
1、国内外早期教育理念和发展趋势;
2、育婴师职业前景和职业化素质培养;
3、相关的法律知识;
4、产妇的心理特点、护理、卫生、运动、饮食和营养;
5、婴儿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特点;
6、养育婴儿饮食、饮水、睡眠、二便、三浴、卫生等生活照料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7、婴儿生长监测、预防接种、常见病护理、预防铅中毒、意外伤害的预防与处理等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8、婴儿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能力、认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情绪行为能力、人格培养、婴儿发展评价、个别化教学等教育方面的内容。
四、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由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五、招生对象: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
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